当前位置:首页 > 许可证件 > 取水许可证
取水许可证办理详细流程和所需什么资料?

 发表于 2023年03月20日  浏览:

 1. 办理条件

  一、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但下列情形除外: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二百立方米以下,以及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年取地表水十万立方米以下的;

  (3)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

  (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二、提供项目代码。

  三、下列取水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省管水利工程取水;

  (二)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取水;

  (三)日取地表水十五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取水。

  2.所需证件(证明)材料: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表);

  (2)从水库(水电站)或自来水厂、水源工程取水的,提交与工程供水协议等支撑性文件;

  (3)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

  (4)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5)取水许可申请书;

  (6)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 办理流程

  (1)收件

  办理结果: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受理

  办理结果: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相关信息推荐

青岛市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1991年9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发布,根据1998年8月24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政府规章行政处罚等条款的决定》修订,2004年9月29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71号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水资源...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阅读:62   取水许可证

取水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提交取水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2、市水务局安排人员现场勘查,核准凿井数、取水时段和取水量;3、承诺时限内,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核发《取水许...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阅读:71   取水许可证

如果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取用地表水、从自备水源取用地下水又,或者从污水处理厂取水再生水,这些都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分为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阶段)、取水许可申请(验收阶段)、取水许可延续、取水许可变更四个办理事项。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阅读:68   取水许可证

 1.办理条件  一、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但下列情形除外: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月取水...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阅读:54   取水许可证

申请取水许可证审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取水许可申请(水资源论证阶段):1、取水许可申请书。2、取水许可申请项目备案证明。3、取水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说明。4、对取水许可申请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承诺书。5、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二)取水许可申请(...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阅读:68   取水许可证

Copyright © 2020-2022 青岛代理记账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2023026841号

W139-6984-5058 X免费咨询
一键拨号:15153215000
Powered by RRZCMS